接下来,我将通过几篇文章深入探讨秦国的历史,特别是围绕秦始皇的焚书与坑儒事件展开讨论。首先,我们要明确焚书和坑儒其实是两件性质截然不同的事件。今天,我们首先聚焦于焚书的起因与背景,结论是焚书的目的并非是要禁止人们读书,而是为了打击私学的蔓延。而焚烧的书籍主要是民间的藏书,官方版本仍然保持着。
焚书的事件发生在公元前213年,恰好比坑儒事件早出一年。这时,秦始皇已经完成了统一天下的伟业,将近十年的时间为他的统治奠定了基础。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,秦始皇在咸阳的皇宫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酒宴,邀请了众多大臣出席。在欢声笑语中,宾客们举杯庆祝,气氛热烈。在这场宴会上,有一位名叫周青臣的大臣,倍感兴奋地举起酒杯对秦始皇恭维道,声称“如今秦国的繁荣昌盛,完全是仰赖于陛下您的英明决策。”这番话让秦始皇感到十分愉快,史书上便记载了“始皇悦”的这一瞬间。
然而,在场的淳于越却对这种轻浮的赞美表示不满。他站出来指出一个严峻的事实,提醒大家不要过于沉醉于眼前的和平。他的核心观点是,表面上看似安定,实际上危机四伏。他指出商、周两代之所以长久存续,是因为他们把功臣的子弟封为诸侯王,以此来拱卫中央。而如今,秦始皇的儿子们未被封为诸侯,显然存在着潜在的危险。他甚至明言:“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,非所闻也。”这句广为流传的话,强调了不依古训建立长治久安的说法几乎是空穴来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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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淳于越的发言后,秦始皇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,而是决定让大家对此进行深入讨论。事实上,这一讨论早在秦国统一之初就曾被提及。当时的丞相王绾便提出过在偏远地区如燕、齐设立藩王的建议,以巩固中央集权。然而,李斯对此反驳,提出历史上诸侯之间的关系往往短促而生变,容易导致动乱,因此分封制不可取。如今,淳于越的见解再度被提出,李斯再次出面进行驳斥。他强调:“五帝不相复,三代不相袭,”意思是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性,不能用古代的标准来衡量新形势。
李斯的态度是极为坚决的,接下来,他提出了焚书的具体主张。焚书事件并非是简单的把书籍焚烧,而是一整套复杂的策略。过去许多人将李斯的焚书解读为愚民政策,认为是让人民只需务农而不必学习。但实际上,这种解读是不完全的。李斯焚书的真正目的是出于对私学的不满,私学的存在助长了对朝廷法令的批评。因此,他要求:“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有敢藏《诗》《书》百家语者,悉立上交,烧之。”这意味着,除了国家的官方研究机构,任何私下藏有经典书籍的人都要被严肃处理。这个政策,实际上是旨在阻止民间的学习与讨论,强调学习必须在官方认可的场所进行。
对此,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,既然秦始皇并未彻底收回所有书籍,仍留存了一些底本和副本,那么为何到了汉朝,这些书却许多失传了呢?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,尤其是在秦末动乱之际,到底是谁放火焚烧了咸阳?在下一篇文章中,我们将继续讨论关于坑儒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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